原标题:反恐法出台 反恐纳入国家安全战略
新华社电(记者 邹伟 陈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反恐怖主义法共十章97条,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该法明确,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该法对恐怖主义作出明确定义,即“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该法规定,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该法还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根据该法,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表示,反恐怖主义法的出台必将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释疑
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的歧视
昨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国家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就反恐法的出台及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何此时出台反恐怖法?现实需要
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表示,近年来,受国际恐怖活动的高发、境内外“东突”势力渗透煽动的影响,我国内面临的暴恐活动威胁越发突出,我国内发生的暴恐案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恐怖活动对我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
中国的反恐怖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有关反恐怖主义的法律规定见于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洗钱法、人民武装警察法等多部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有关问题的决定等,同时我国还缔结参加了一系列反恐怖主义国际条约。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既是当前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的国际责任。
反恐与保障人权如何平衡?禁止歧视
李寿伟表示,反恐怖主义法很多条文都涉及到反恐与保障人权如何平衡的问题,例如总则第6条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二款又针对实践中的情况,专门规定“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在反恐怖主义法各章节的条文设计中,都非常注意如何防止权力滥用和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寿伟说。
为什么规定互联网协助反恐?通行做法
李寿伟表示,他注意到美国等一些国家及一些机构和企业,都对反恐怖主义法的一些条款提出关注,其中最突出的是涉及到现在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第18条,涉及到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的一些协助义务。他表示,制定这条规定的原因,是因为现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恐怖分子利用网络宣扬煽动恐怖主义,利用网络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网络恐怖主义活动已经成为国际公害。
美国、欧盟等的法律,都对网络运营商和网络服务商的一些协助义务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反恐怖法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实际,也是同世界上主要一些国家的规定基本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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