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的吹嘘神功可以说是蒙蔽了众多弟子们的心智,但是再强大的吹嘘术在真相面前都是一地碎片。
——“大揭底”之身份造假篇
生日造假。法轮功刚刚兴起时,限于没有太多的信徒,资金和组织不太强大,在这个羽翼尚未丰满时,李洪志选择了“低调”传授气功、为今后积攒“实力”。待法轮功组织有一定规模和势力后,“李大师”做出一惊人举动——篡改了自己的出生日期!为何大师会想到修改生日?
李洪志的接生人潘玉芳说,“1952年7月7日,李洪志的母亲卢淑珍生李洪志时难产,疼得难以忍受,不得已为其注射催产素。当婴儿生下来时,已经全身发紫”,“小来子(李洪志小名)不是要真、善、忍吗?怎么为了编瞎话把自己的生日都改了呢?”
看看结果不难发现,修改后的日期与释迦摩尼佛的出生日是同一天。他的意思无疑是向信徒和大众宣称自己就是佛主转世,拥有和佛主一样的生日。没想到这种荒诞至极的做法和说法,却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信徒和不少大众竟相信了他的谎言。
经历造假。为了增加自己的“功力”,获得更高的信任度,李洪志还描述自己1962年12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4年后师父离开了我,直到1971年。
然而事实却非如此,李洪志小学时代班主任杜万衡说,“(李)在学校,很一般,至于说是‘功能’啥子,咱们从来没发现过这些,那就是没看到,就跟一般学生一样”。中学时期李洪志参加的“毛泽东思想战宣队”队长郭术军说,“我看书上说他有多少多少个练功的师傅,我一个也没见过,他当时找个小号师傅倒是有可能”。
功力造假。李洪志自称1992年(应为笔误,1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夫传授大道,所学的都是独传单传之术,1974年师父云游去了,走时告诉:我是佛门中人,最后还将在佛门中圆满。
然而真实情况并非如此,总后勤部内蒙古八一军马场政治处原主任宋鹏林说,“李洪志1970年至1972年在文艺宣传队里吹小号,在队里工作很一般,没有什么抱负和追求。当时场里实行军事化管理,排练、演出很紧张,没有时间去练什么功,更没有人发现李洪志会什么所谓的‘功法’”。
原吉林省森警支队宣传队李洪志室友吕玉武说,“1972年底李洪志来到我们宣传队,我和他床挨床在一起呆了五六年,如果他晚上练功的话,那我应该能知道,因为1972年的时候我正好犯胃病,睡眠非常不好,我们班里这些人晚上谁要出去上厕所什么的,我都知道,何况他要起来练功呢,可我从来也没有看到过他练什么功”。
——“大揭底”之战友兄弟篇
李洪志贬低人类,说人类道德败坏,“十恶俱全”,按神意应该被销毁,相应地,李洪志吹嘘法轮功是世界上“唯一的、绝对的净土”,大法弟子承担着道德拯救的重任。可据凯风访谈《“哥们儿”李洪志》爆料,当年在军马场的时候,李洪志跟哥们儿“一块打扑克赢烟,偷过老乡的鸡,上果园摘过果”,“嘿呀,偷鸡呀!李洪志鬼点子多,在外边撒点苞米,顺着道撒到我们寝室,鸡就跟过来了,然后把门一关就抓。这小子个字高,胳膊长,一抓一个准,抓完之后,把两个鸡膀子一别塞麻袋里,最多有一次抓了11只鸡”。一个8岁就圆满的“佛”,居然“盗鸡窃果”,这不是“太常人”了吗?
王国庆、杜春林、王振久作为李洪志早年的同学、战友,他们一起回忆了同李洪志的早年岁月。王国庆说:“我就感觉他大话太大,什么话都敢讲,别的没啥。”杜春林说:“我看他就是一个正常人,没有什么,法轮功我也不懂,他那本书只是在别人桌子上看见过,就是练法轮功的人,我只看过他的照片,内容也没看,就这么个意思。”王振久说:“我觉得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正常人。”
没想到,弟子们心中的“主佛”竟然如此,在一群哥们眼中李洪志不过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常人罢了。
——“大揭底”之“主佛”母亲芦淑珍篇
在“法轮功研究会”编写的《李洪志先生简介》中称: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并功力达到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李洪志还在《转法轮》一书中宣称他有“非常强大的化功”,有“能把人的整个元神揪出来”等等。并且“主佛”从小就能在玻璃里停留,伸手能把水管给撅弯了,能让哑巴说话,能让聋子听到声音……
“主佛”真有如此“神功”吗?李洪志的母亲芦淑珍却是这样描述:“小来子(李洪志的小名)是在胡扯、瞎编、骗人!你们可别听他胡说,我一把屎一把尿看着他长大的,如果真有什么功,我也不会在他们老李家遭那么大的‘罪’。”
连自己的亲生母亲都无法容忍李洪志所说的神功,这样的尴尬局面别说是李洪志本人,就是世人都觉得羞愧的很。这是怎样的厚脸皮,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撒下了弥天大谎,竟睁着眼睛说瞎话,难道李洪志认为自己真的有特异功能能使母亲说谎话不成?看来,在事实面前,连李洪志母亲都无法容忍李洪志的谎言。
——“大揭底”之违章被罚篇
李洪志对弟子说,“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我今天所教你的,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社会所有的学说和一切常人之法。”意思很清楚,常人法律管不了大法徒,大法远远超出常人之法。
然而,2006年和2008年,李洪志先后两次因驾车违章被逮住,受到处罚,乖乖交了罚款并在认罪书上签了字。其中,2006年那一次,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
这样的局面也许李洪志也没有料到,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自己吹嘘的主佛身份,也难逃其责。
看来,李洪志的吹嘘神功在光天化日之下,一切真相大白,主佛的真实身份暴露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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