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2001年1月23日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已经过去14年了,当初这场惨剧为什么会发生,透过五个为什么原因的解析,可以看出事件的必然性。
为什么出现这样的事件
这场惨剧之所以会发生,首先是李洪志极力鼓动的结果。早在1998年7月26日,李洪志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时就说,“我们有的人就能走出来,有的人他还觉得自己为了实修不动呢。圆满了你还不动,我看你怎么办?你也不想圆满。光是修,修是为了什么,不是圆满吗?实际上是为自己找借口,为你另一颗心找借口。不是实修不动,你平时表现得真的那么实修,那么不动吗?为自己走不出来都把心用到我这儿了?”1999年5月2日,李洪志在“4.25”事件后在《澳大利亚法会》中鼓吹,“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1999年7月22日,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之后,李洪志更是极力鼓动弟子“走出来”“弘法”和“正法”。2000年6月16日,李洪志在新经文《走向圆满》中说,“弟子们等待着圆满,我也不能再等下去了。”2000年8月12日,李洪志在新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中要求,“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而且特别注明“包括人体的执著”,要求弟子销毁肉体去“圆满”。“你们在修炼中所完成的一切已经成就了你们未来无限美好与神圣的果位;走好每一步,不给自己已证到的一切抹黑。让你们修好的那部份放射着更加纯正的光焰。”2000年12月9日,李洪志《美国大湖地区法会讲法》中说,“过去一个修炼的人经过一生的修炼,甚至于几生的修炼,可是我们今天在短短几年中就要人圆满,承受过程只是一瞬间,而且时间是推快的。”李洪志宣称,“现在是最后修炼、得法的机会”,是“真正圆满”最后期间,煽动痴迷者在世纪之交“修成正果”。2001年1月1日,李洪志发表新经文《忍无可忍》。宣扬“法理中包含着忍无可忍”,“不能再容忍其邪恶对法的迫害”。正是在李洪志的一再蛊惑和催促下,弟子们才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李洪志是“1.23”自焚事件的极力鼓动者和幕后推手。
为什么选择自焚的形式
至于为什么会采取自焚形式而不是服毒、跳河等形式,据自焚事件的策划者、组织者之一的刘云芳说:“原来是练功时候,净化身体,师父说要达到两个极,那就是你跟这个天体融得是天衣无缝,那就是两个极都和你身体挨住了,所以他悟到啥,他悟到宇宙是我,我就是宇宙,可是这我字是私,必须得修掉它,本原的火,把人的我字烧掉了,私也烧掉了。”刘云芳称,“师父”讲过“大法”弟子的修炼如同烈火中种下的莲花,考验已到了极其严峻的时候,并说他在练功中出现的状态中已经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过了。“练功时进入了状态,悟出‘元神’带着点火工具和汽油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着火后,我的‘佛体’就出现了,口里喷着火,一瞬间光芒万丈。”更何况,李洪志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中就曾经说过,“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都是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身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要在“圆满升天”时抛弃肉身,弟子悟出最好的方法就是自焚。
为什么选择在广场自焚
为了增加闹事能量和效果,李洪志鼓动弟子到北京、到天安门广场去“正法”,他说,北京是“邪恶”的中心,天安门广场地气好,是练功和“圆满”的好地方,是通向天国的大门入口。在此之前,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暗示,“为了让玄关里面的东西尽快地生成,那个门不开。前面有两扇门,后面有两扇门,都关了,象北京天安门门洞,两边各有两扇大门。”正是在李洪志的鼓动和暗示下,“1.23”自焚事件的当事人才会选择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实施自焚。李洪志在书和经文中暗示他的痴迷者,只要按他的方法修炼,很快就能在天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在法轮功人员互相切磋功法的过程中,王进东也悟到了,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是最高的“正法”的形式。无独有偶,2002年4月21日,黑龙江省发生的关淑云掐死女儿案,当事人也是早在4月12日,就纠结40多人就来到北京,按照《转法轮》中所云“玄观设位”,自天安门广场到故宫、景山、钟鼓楼转了一圈。其后,又到安定门立交桥,围着桥上的大鼎转了一圈,称为“九九归一”,自称完成了《转法轮》中所谓“采药炼丹”过程。可见,选择天安门广场自焚,也是受到李洪志教唆的。
为什么选择在除夕自焚
除夕是中国人万家团圆的传统节日,“1.23”自焚事件之所以选择在中国的除夕进行,也绝不是巧合,而是受到了李洪志教唆的结果。在《转法轮》中李洪志说,“人的元神是不灭的。”1999年5月2日,李洪志在《澳大利亚法会讲法》中说,“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一生一生的,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据当事人之一刘云芳讲,选择除夕自焚是王进东首先悟到的,“传说那个夕那就是给人类造成很多很多灾害,水灾地震什么什么东西,这个年,把这个夕除掉了,所以我们就把肉体,肉体是个邪恶的东西,邪恶的东西办坏事什么都是肉体干的,那就是把它用年这个火把肉体烧掉,就完成这个事了。”正是在李洪志的蛊惑下,幕后策划者之一薛红军才会对当事人刘葆荣说:“我说刘大姐,我说天上见啊。”刘葆荣也会回答,“啊,天上见,天上见。”在自焚者看来,自焚就是到天上和生“元神”的父母团聚,因此,事件组织者、参与者之一王进东才明确提出,“自焚‘圆满’的最佳时刻应选农历除夕”,“只有除夕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才能‘圆满’”。
为什么一下子去了7人
“1.23”自焚事件当事人一共7个人,分别是王进东、刘云芳、郝慧君、陈果、刘春玲、刘思颖、刘葆荣。其中有两对母女,事件造成两死三伤,惨不忍睹。有人问,为什么会一下子去这么多人?事实上,就这还算是人去的少了。直到2000年10月底,自焚案的策划者之一刘云芳还计划在北京找够81个自愿自焚者,每9人围成1个法轮,这样可以围成9个法轮形状,寓意“九九归真”的意思。刘云芳认为,在开封已经找不出那么多人参加这件事了,“师父”在北京讲法次数最多,那儿肯定有不少“大法”的精英。最后到北京后,不但找不到很多人,通过交谈连真实目的(自焚)也不敢跟他们讲,不得不放弃了对9个法轮81个人的计划。这件事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如果真的有81人参加,那不知有多少家庭又要受到伤害。
总之,通过以上五个问题的剖析,可以看出“1.23”自焚事件的真相和法轮功的害人本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给自焚的弟子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作为罪魁祸首,李洪志必须对对此负责,企图抵赖和推责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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