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说:“一辈子很长,就找个有趣的人在一起。”
容貌总会改变,面颊不可避免要松弛,可是对于生活的趣味则如同一技傍身,学习不来,学会了就丢不掉。
粗茶淡饭不要紧,朋友散场没关系,兵荒马乱也无所谓,和有趣的人在一起,一盏红烛,一杯烧酒,可饮风霜,可温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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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人王子猷居山阴,一晚忽降大雪,子猷被冻醒,索性来到院中边饮酒边观赏雪景,不由得心绪起伏,吟起诗来。
有趣的人,未必有多显赫的名声,但肯定潇洒脱俗。
这种潇洒脱俗怎么定义呢?比如说一日坐公车回家,不料坐反了公车,却也没有影响心情,随性游览陌生的地方,有了一段不期而遇的惊喜。
特别记得大学的时候,和几个校友约着从学校骑车去大观楼公园游玩,半路突遇暴雨,还是一群落汤鸡有说有笑去了大观楼,然后跑去玩水了,特别开心的一天。
我想如果没有这种潇洒脱俗的作乐精神,发生这些事就又是截然相反的一个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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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听风云3》上映前,周迅在一次采访中说:“我很好奇为什么很多人追问我在片中戏份有多少?对我来说,与谁拍戏比戏份重要,生命就这么长,要和有趣的人一起度过。”周迅口中有趣的人,不只是《窃听风云3》中的老搭档,还有她甜蜜依偎着的高圣远。
特别喜欢周公子灵气劲儿,随性、洒脱、直率而有趣。只有这样的周公子在经历七场恋爱后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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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与友人聊天,谈及对一个人的至高评价是什么?我答:“有意思。”无独有偶,不久前读到一名流的文章,说在对交往对象的最高评价这个事情上,几位好友的观点竟出奇的一致,无外乎“这是一个很有意思,很精彩的人”。顿时,共鸣感铺天盖地。
用这样的标准来判断是否值得将一个人纳入自己的朋友圈,或者长期交往,在一般人眼中或许稍显功利。在我看来,却是门槛最低的交友原则。
有意思的人常常是睿智、诙谐的,通俗说来就是,让人觉得可爱。与这样的人交往,仿佛一扇新世界的大门被打开,不同的视角、独特的想法、新奇的灵感,源源而来;即便相悖的意见,也能在碰撞间迸发出奇妙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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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中有个词,叫做成田分手。说的是该国很多新婚夫妇结束蜜月旅行后,随着飞机降落成田机场,二人关系也以分手收尾。
其实早在《围城》里,大智大慧的钱老先生已经借赵辛楣之口说过:“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共同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没有吵嘴翻脸,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沧桑岁月的损耗对象不仅是容颜,还有激情。如何在茶米油盐的琐碎里依旧“相看两不厌”,如何在桑田变幻以后,纵然面对白发与皱纹,依旧怦然心动,对彼此的兴趣是关键。无聊乏味的伴侣,毫无疑问,将不可挽回地把生活推向庸俗与索然。
一个有趣的人,他不一定必须具备深厚的学识,但他的内心必然是丰富的;他不一定走过很多的路,但他的生命中必然一直有故事在发生。在这个如林的世界里,永远不缺少各式各样的人,可唯独,有趣的,最难遇到。
希望有一天,你我都能与“自我”以外的他人世界发生一场异彩纷呈的相逢;也希望有生之年,你我能有幸成为彼此太长生活里有意思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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