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0日星期二

膜拜团体的极端表现与社会危害——以法轮功的国内外传播为中心

一百多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产业革命,促成各种社会不断的转型,新兴宗教运动也因此在全世界范围内迅猛发展。据《大英百科年鉴》统计,1900年新兴宗教信徒只有500万人,上世纪七十年代猛增至7000万人,1990年已升至1. 3亿,占世界总人口的2. 5%。另据《国际传教研究公报》统计,至1997年,全世界新兴宗教教徒达1.484亿,约占当时世界总人口的2%。粗略估计,新兴宗教教派组织约有十几万个。
在新兴宗教运动中,也出现了不少表现极端的膜拜团体,它们以卡里斯玛式的领袖人物或教主为中心(注:卡里斯玛(Charisma)是德国社会学家韦伯从早期基督教观念中引入政治社会学的一个概念。韦伯认为卡里斯玛是这样一类人的人格特征:他们具有超自然、超人的力量或品质,具有把一些人吸引在其周围成为追随者、信徒的能力,后者以赤诚的态度看待这些领袖人物。)这些卡里斯玛式的领袖人物或教主将传统宗教的某些神祇、教义、修炼方法加以阐释利用,并结合当代科技和社会现实,提出各种拯救人类、拯救世界的主张和方法。这本身是他们的信仰自由,问题是,他们无不过度强调其主张和方法的神圣性、唯一性和作用的不可替代性,并利用某些社会问题和人性中存在的弱点,以种种手段对信众实施精神控制,误导信众和社会舆论。大量的投诉、报道和研究表明,这些极端的膜拜团体给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造成了程度不等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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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导致社会全面转型。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除了外来的西方各种思想观念大量涌入以外,本国传统文化中的各种思想观念,包括各种宗教形态、民俗信仰也是枯木逢春,其中出现了游离于无神论与宗教之间的特异功能热和气功热。我虽然是一位佛教信仰者,但对特异功能和气功也是极度关注,一度充满热情。当时类似于卡里斯玛式的领袖人物——各种所谓气功大师、准宗教大师及相应的膜拜团体不断涌现,我注意到,许多气功大师往往一呼百应,骗钱骗色者有之,争权夺利者有之,组织社团,扩张势力,甚至觊觎政权者有之,而社会对此缺乏准备,多数民众没有鉴别能力,政府监管更是严重不足,种种弊端也逐渐呈现。
我对极端教派的关注和研究是从1994年接触法轮功开始的。法轮功创始于1992年,它适应当时社会浓厚的信奉气功、特异功能的氛围,和社会急剧转型所带来的意识形态的嬗变,诸如民众对宗教等传统文化的心理需求,以最高层次气功、最高佛法和最高科学的名义,迅速传播,直到1999年被中国政府取缔,短短的七年间,法轮功就吸引了数百万人的参与修炼;近十余年来,它因应西方社会重视民主、自由、维护人权的意识形态和法制氛围,借助于某些敌视中共政权的势力的支持,以受到迫害、诉求人权、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等的名义,更是全面扩张,办网站、办报刊、创立“中华神韵艺术团”等等,在全世界近百个国家或地区获得合法注册,从而兼具了某种政治组织和文化社团的身份。它们的特立独行,受到各国极端教派问题研究人士的广泛关注。但在我国大陆由于被取缔、被封锁,基本淡出了学术界、文化界、媒体界乃至宗教界,一般年轻人对法轮功及其危害更是陌生。而严酷的现实是,法轮功不仅已成为境外敌对势力最大的反华平台,社会危害极大,而且在国内仍存在大量受李洪志精神控制的法轮功痴迷者有待教育转化,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二十多年来,我一直关注、研究法轮功,不仅编辑出版了《佛教“气功”与法轮功》等专著,还撰写了大量相关的文章。宗教是邪教的天敌,最近国务院有关部门推出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这对于更好地防范和治理邪教,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在此,愿借中国反邪教网“正教克邪”栏目一角,与广大读者分享我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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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李洪志对气功的歪曲、利用、诋毁
气功几乎和中华民族的历史一样悠久。它像一条大江,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吸取了道家、儒家、医家、佛家等各家关于养生修炼术的内容。在历史上,它是与宗教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而在现代,它作为一种养生修炼术始从宗教的迷雾中分离出来,并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而普及到民众之中。因此气功与宗教应该而且也可以有一个基本的界定。一般来说,与“气”相关的动功、静功、吐纳、导引、服气、炼气、胎息和一般养生方术,统称为气功,它是运用意识,调节内气,以达到心安神定、祛病健身的目的;而修炼高层次功能,追求开悟见性、获得神通乃至长生不老、成仙成佛的各种修炼之法,属于道教的“性命功”或佛教的“禅定”功夫。从宗教自身来说,它们有着特殊的信仰要求,须有一定的理论体系和比较严格的清规戒律、修行仪轨来作规范、约束;从社会层面来说,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涉及公共利益,因此,它们的活动还受到政府的依法管理;从意识形态来说,它们与执政党主张的科学、无神论的主流意识形态存在距离,改革开放前处于常被压制、歪曲、误解的边缘状态。然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兴起的气功热潮中,许多气功大师都以道教的“性命功”或佛教的“禅定”、瑜伽功相标榜。这样既能最大程度地吸引民众,而又能有效地规避来自宗教界的约束和政府的监管。受社会上“气功热”的影响,李洪志从1988年开始跟随气功师李卫东学练“禅密功”,并参加了两期学习班,后又跟随气功师于光生学练“九宫八卦功”。李洪志以这两门功法为基础,去泰国探亲时又摹仿当地舞蹈的某些动作,拼凑了“法轮功”功法,并于1992年推向社会。他知道自己仅凭这点“气功”招式是无法与其它气功大师相抗衡的,于是一开始即将法轮功定位在所谓的“高层次气功”上,一方面注册为中国气功协会的直属功法,一方面又号称“最高佛法”。这是法轮功异军突起、后来居上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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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在其《转法轮》中说:“前些年有许多气功师传功,他们所讲的东西都是属于祛病健身那一层次的。当然不是说别人的功法不好,我只是说,高层次上的东西,他们没有传。全国的气功形势我也都知道。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 “按照修炼的说法,气要算呢,有三个层次。但真正的修炼(炼气不算),共有两大层次:一个是世间法修炼;一个是出世间法修炼。这个世间法、出世间法修炼和庙里的出世间、入世间是两回事,那是理论上的东西。我们是真正人体修炼的两大层次的变化。因为在世间法修炼过程当中,人的身体都是在不断地净化,不断地净化,所以走到世间法最高形式的时候,身体已经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了。而出世间法修炼,那基本就是佛体修炼了。”李洪志喜欢故弄玄虚,他所谓往高层次上传功,实际上是在做纯宗教性的传教工作,是要度人,而且是按照他大胆地独创的“宗教”——“法轮教”到社会中去“普度众生”。这样一来,气功的内涵被李洪志无限扩大了,炼气、健身都在其次,关键在于修炼成佛体。此外,他还将气功的历史无限延伸、神化,认为气功就是史前遗留下来的文明之一。关于“气功”一词,李洪志说:“它其实不叫做气功,叫做什么呢?叫做‘修炼’。……气功只是为了符合现代人的思想意识起的新名词而已。”这样一来,李洪志就从气功的历史、气功的内涵乃至气功的名称上把人们引向了宗教。不仅如此,从法轮功的修炼方法上看,也具有宗教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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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功,共五节,几乎每个动作都冠以宗教色彩很浓的名称,以静、缓为主。它在法轮功中处于辅助的地位。
2、不炼气。“我们这里不炼气,低层次上这些东西不需要你炼了。”李洪志说他可以将低层次上所要打基础的那些东西给你下上一套现成的,让你直接从高层次上炼功。实际上他是叫人不要去学什么气功了。
3、不用意念。李洪志说:“我这里不讲意念活动,我们法轮大法没有任何意念活动。”因为“佛家讲空,道家讲无”。可见这也不是什么气功的做法。
4、不讲时间、地点炼功,也不讲方位,不讲收功等。
5、重视心性。“心性多高,功多高。”包括重视德性、悟性,强调不要抱着有所求的心。李洪志说:“告诉你一个真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地去人的执着心的过程。”
6、讲性命双修。“庙里修炼只是修性,所以不讲手法,不讲修命,他讲涅槃。”而“道家重点落在修命上。”李洪志是佛道结合,除了强调性功外,还讲命功。他除了攻击寺院僧人只讲修性不讲修命以外,还经常诋毁其它气功门派,时而讽刺他们修炼层次低,时而暗示一些气功大师不过是魔鬼和某些动物精灵附体。
显然,李洪志完全将养生气功的固有特征和要求都歪曲或抛弃了。他实际上是在创立一种宗教性的极端教派或膜拜团体,借以神化自己,在满足弟子们内在的宗教需求的同时,更方便对他们实施精神控制。他在《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解法》中说:“大家知道,我们在长春初期办班的时候,我讲得也是很高的。但是,总是把气功挂在嘴上。我们今天呢,因为往高层次上传功了,就不讲这些了。这也是一个逐渐叫人认识的过程。”此后他又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建议说:“我们一上来就是在高层次上谈修炼这个问题,我们将来再不要把它说成是什么气功、气功的。”可见李洪志只不过是在利用气功来迷惑民众、迷惑社会、迷惑政府。从日后法轮功的急剧发展,众多法轮功练习者表现出极度痴迷的状态来看,李洪志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二、李洪志对佛教的歪曲、利用与诋毁
通常来说,极端教派创立之初,为了尽快取得民众的最大信任,都要从传统宗教中攫取名份,为自己带上神圣的光环。在中国,无论是气功界还是普罗大众,一般公认佛教中的理论、功夫和修证境界最高,佛是法力无边的最高神祇。因此,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出现的气功热潮中,许多气功门派都要设法与佛教“气功”拉上关系,有的干脆自称“佛家功夫”,而李洪志推出的法轮功,在利用佛教和道教神化自己方面,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李洪志在1993年编造的个人简历中称:“本人1951年5月13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8岁时修炼圆满”,“12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1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1974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在法轮功组织编写的《李洪志先生简介》中又称:“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这些荒诞离奇的“神迹”,欺骗了众多法轮功练习者。今天我们进一步揭示其所用伎俩和真相,有利于人们认清法轮功的发迹历程与伪劣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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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托佛教,多方面拉近自己与佛教的关系
李洪志在自创法轮功初期,几乎言必称佛。为了突出自己的佛性,李洪志篡改自己的生日,暗示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在《李洪志先生小传》中记载:“李洪志先生1951年5月13日(阴历四月八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一个普通知识分子家庭”,而确凿的查证材料表明,李洪志生日是1951年7月7日,根据李洪志早期合作者刘凤才提供的情况,李洪志之所以改动出生日期,是因为1951年5月13日(阴历四月初八)是佛祖释迦牟尼的诞辰。用他的话说:“佛祖释迦牟尼佛是四月初八生的,我也是四月初八生的,我也是佛。”每年阴历四月初八日,佛教徒都要举行纪念释迦牟尼佛圣诞的法事,而法轮功也刻意组织其信徒在这一天举行活动,纪念李洪志,以鱼目混珠。
李洪志不但借用释迦牟尼的生日神化自己,还模仿佛像制作了自己的“法像”。据李洪志早期合作者宋炳辰回忆说,李洪志模仿释迦牟尼在莲花座上打坐、头放佛光的“法像”都是伪造的,方法是先为李洪志拍摄一张身着黄色练功服打坐的照片,黄色练功服是从商店买来的戏装,再剪纸做一个莲花瓣,然后把打坐的照片拼接在莲花上,并在背景上画上光晕充当佛光,最后摄影制版而成。笔者还曾见到李洪志身穿红色袈裟、在莲花座上打坐、头放佛光的“法像”,不同于佛像或僧人的是,他满头的秀发没舍得剃掉。李洪志之所以要炮制这种“法像”,除了搞个人崇拜以外,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表明,他是佛,他所传授的气功是佛家修炼大法,是可以修炼成佛体、“法身”的。这种不伦不类的照片,特别令佛教徒反感,是对千百年来佛教的特有象征——莲花座、佛光、袈裟以及佛教教主的亵渎。
为借释迦牟尼来神化自己,李洪志还信口编造了释迦牟尼预言自己是“转轮圣王”降世。李洪志初期有两次提到他是转轮圣王转世,而且相隔时间也不长,一次是1994年9月18日在长春地质宫长春辅导员解法会上提到的,另一次是1994年12月下旬在广州办班时讲起的,说释迦牟尼佛在《法华经》中预言了一个名叫转轮圣王的如来层次的佛将要降世传法,并且说实际上那就是李洪志他自己。可笑的是,在佛教和印度传说中,转轮圣王只是一个强大而贤明的世俗帝王而已,不是什么“如来层次的佛”。不懂佛法的李洪志,抓起一个佛教名词就信口胡编,其目的就是要借佛祖神化自己。
“法轮”是佛教的专有名词,相传转轮圣王具有一种无坚不摧的武器“轮宝”,佛教借用来譬喻“佛法”的至高无上,称之为“法轮”。所以我国民间有“佛法无边,法轮常转”之说。其图案为围绕一个轴心延伸出八根条幅组成,近代已成为全世界佛教组织公认的“教徽”。而李洪志攫取佛教的“法轮”作自己功法的名称,并以五个佛教的卍字符配以道教的四个太极符组成的标志取代佛教教徽“法轮”的标志,不仅如此,还将它的这个所谓“法轮”的意义与作用无限神化。李洪志象这样侵占佛教名词专有权并歪曲、利用的例子很多,其行径是相当恶劣的,它在给佛教造成极大损害的同时,也蒙蔽欺骗了广大的民众。我想,全世界任何一个宗教组织与其信徒,都是不会容忍他们的教主的形象、他们宗教的象征圣物和宗教专有名词遭到如此侵占、亵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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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洪志不懂佛法而乱谈佛法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为此,他将法轮功冠名为“佛法”、“法轮大法”、“法轮佛法”、“最高佛法”,并在多种场合大谈所谓的“佛法”。由于李洪志文化水平不高,对佛教的名词术语不是望文生义乱加解释,就是采取实用主义的办法任意发挥,歪曲利用。诸如“佛”、“如来”、“法身”、“菩萨”、“罗汉”、“三界”、“法轮”、“三千大千世界”、“业”、“圆满”、“不二法门”、“八万四千法门”、“执着”、“无生”等佛教术语,以及佛教的历史,李洪志的解释都存在着严重的错误。例如:佛与佛之间是平等的,没有高低的差别,一旦成佛都呈现为男性,所以不存在李洪志所说的男佛、女佛、大佛、小佛的说法;“如来”是佛的另一种称谓,而并非李洪志所说的是佛的另一个修证层次;“三界”是指欲界、色界、无色界,而李洪志竟将儒家道家所谓的天、地、人“三才”当成了佛教所谓的三界。等等。因为这些术语太过专业,当时宗教知识极度缺乏的广大民众是搞不清楚的,因此李洪志的通俗而错误的解释发挥,反而更容易让无知的老百姓轻信。限于篇幅,这里就不一一分析了。
3、李洪志贬低、否定佛教,抬高自己
从前面的介绍可以看出,李洪志对佛或佛教是极为不敬的,但他对佛和佛教在中国社会中的巨大影响力还是很清楚的。他假托佛教只是出于其生存策略考虑而做出的一种权宜之计,随着法轮功信众的增多,李洪志已经不满足于“寄佛篱下”,他要自立教门唯我独尊,搞绝对的教主崇拜。他说:“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没有关系。”他强行把佛法与佛教分离开来,并大肆贬低释迦牟尼佛,因为李洪志知道,如果仅仅是把自己装扮成释迦牟尼佛转世,或说清楚一些自己也不懂的佛教名词术语,那对法轮功练习者的诱惑力还不够大,不足以吸引、控制他们,他们很可能通过其它渠道去学习真正的佛法。所以,他别有用心地说,释迦牟尼佛传的法是对原始时期的人讲的,而且被后人修改了,因而度不了人,只有他传的法才能度人。他说:“要用佛教来衡量真、善、忍大法,那是无法衡量的。”“佛教中的法不能概括整个佛法,它只是佛法中的小小一部分。”(《转法轮》)
李洪志还离间佛教各派,如否定西藏格鲁派等其它教派与释迦牟尼的联系,为自己找到合法根据。李洪志讲:“其实,佛教只是佛法在人世间表现的一种形式,然而佛法在人世间还有其他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佛教代表不了佛法的全部。就其佛教而言,也不全是释迦牟尼所传的。在世间还有其他的佛教,也不把释迦牟尼当作教主,甚至有些根本就与释迦牟尼佛没有关系。如西藏佛教的黄教。”(《佛法与佛教》)
李洪志把释迦牟尼说成是小佛,把自己说成是更高级的佛,吹嘘自己的功夫比释迦牟尼佛高几十万倍。他说:“在国内外真正传高功能的法只有我在做。”(《转法轮》)“我出山的首要目的,就是要往高层次上带人,真正的往高层次上带人。”(《转法轮》)“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而且在末法时期开了这么一个大门。其实是千年不遇的,万年不遇的。”(《转法轮》)他曾对他的亲传弟子讲:“不往大了说,人们不相信”。真是一语道破了玄机!
李洪志不仅把现行的佛教不放在眼里,而且对其它的宗教也一样的蔑视。他说:“现在的宗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不能度人,是低的东西。”“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传正法”,“我能把整个人类度到光明世界中,是比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还高的救世主。”  “当今的人类社会,任何宗教都不能使人的心、人类的道德回升……目前一切正教都没有神管了,宗教中的人都在为钱财地位而争斗。”(《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全世界很多正教都不能度人了……由于原始正教走入了末法时期,不能度人了。”(《转法轮卷二》)
“道家是独修的,道教是不应该存在的。”(《转法轮卷二》)
“都处在末劫末法时期了,教义现在的人都理解歪了。但是我没看到耶稣的天国里有东方人。耶稣和耶和华当时都不叫他的教向东传。”(《在延吉讲法答疑》)
“释迦牟尼叫弟子都剃了头,穿上袈裟;耶稣的弟子进了修道院。我告诉大家是因为他们传的法小,他不这样要求就度不了他。”(《北美首届法会讲法》)
“基督教把这个十字架当作神的标志和天国世界的标志,当作基督的标志,是对神的最大不敬……十字架是插在坟墓上的,它真真切切的代表着死亡却不代表神……基督教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痛苦的形象作为标志,这是神不能容忍的,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欧洲法会讲法》)
“基督教信徒修的宗教等于白修。”(《新加坡法会讲法》)
由于法轮功受到各个传统宗教的抵制和批评,李洪志把它们视为法轮功生存发展的最大障碍,诬蔑各宗教为“乱神”。2007年2月,恼羞成怒的李洪志写了一篇“经文”《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他说:“那些把持人类几大宗教的所谓神……那些把持宗教、敌视正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都全面解体它们。(要)全面解体那些把持宗教、敌视正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众生的乱神,全面解体旧势力与三界内一切阻碍众生得救、了解真相的乱神,已经成为必须做的。无论它们以什么外形存在,无论它们有形无形,无论它们什么层次,无论它是谁的形象,都全面解体、清除。” “一九九九年前后,又不同程度的参与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加剧了邪恶形势的恐怖,助恶为虐,严重干扰了正法。”“特别是大法弟子在被迫害中讲真相救度世人与众生的关键时刻,它们又参与了阻挡世人与众生的得救,这是直接在迫害世人与众生。”他号召信徒们起来反对宗教,解体宗教“乱神”、淘汰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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