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曾担任越南“法轮功”组织的地方协调人
经过四年修炼,她担任了胡志明市、芽庄、大叻一带“法轮功”组织的协调人和辅导员,在组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她认为自己是高层次的修炼者,所有“同修”都必须听从她的指示。那些阻止她修炼的人被认为是“恶魔”,必须被清理。
当地“法轮功”组织先在庆和省芽庄市聚集,然后前往胡志明市范氏天霞与母亲共同的住所修炼。但这段同住时光令郑氏红花不高兴,于是该组织搬到了阮玉心萱的住所继续修炼。此时,范氏天霞劝说母亲郑氏红花以20亿越南盾的价格卖掉了房子。
她购买了汽车,资助并接送那些跟随她“修炼”的成员。范氏天霞告诉警方,她承担了“法轮功”团体从交通到租房的所有费用。
在范氏天霞拥有的七座汽车中,警方发现了30盎司黄金、2万美元和3亿越南盾(13,000美元)的现金。
范氏天霞被警方拘留后,她的Facebook页面被很多人分享。在这个网页上,她不断上传、分享与“法轮功”有关的视频和图片。此外,她经常发表令人费解的文章,并向她的朋友介绍自己是“一个修炼人”。这个脸书账户在2019年5月19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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