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位於旺角的小米手機旗艦店遭暴徒縱火
暴徒周日惡意破壞彌敦道眾多商舖,位於旺角創興廣場的小米手機旗艦店遭拆下門外木板及噴污各處,當晚更遭暴徒惡意縱火。而在該店起火之前,一名運輸工人見該店被毀竟「趁火打劫」,竄入店內盜去三部手機。涉案工人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即時監禁三個月。
庭上透露,認罪的被告鄧忠濠(38歲)過往有17次案底,其中九次與盜竊罪有關。案情指位於旺角創興廣場地下的「香港小米之家」,於10月20日下午曾遭激進示威者破壞,當時店舖關門沒有營業。傍晚六時許,有市民揭發鄧入店盜竊,將他綁在欄杆,警員於晚上近7時接報將他拘捕,鄧招認因貪心而犯案。該店閉路電視則拍攝到鄧與另外兩人,曾入店內盜竊。
辯方求情指鄧主動認罪,被盜手機亦已起回,盼獲輕判。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一度問及鄧當日有否參與示威或衝擊,其後從控方得悉,案中無證據顯示鄧有份破壞店舖或早有預謀犯案。
裁判官斥鄧並非目睹店內手機散落一地而「拾遺不報」,而是趁店舖遭破壞進入士多房把存放的手機盜去,案情嚴重,故判即時監禁三個月。
案件編號:WKCC 400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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