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1999年4月25日,来自全国各地多个省份的上万名“法轮功”信徒,同一时间聚集在中南海附近静坐示威,企图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试图为“法轮功”正名,制造了震惊中外的“4.25事件”。事件发生后,邪教“法轮功”的头目李洪志接受国外媒体采访时,断然声称自己“事先一点都不知道”,把责任全都推到了弟子身上。如此拙劣的言辞无疑是自打嘴巴,自曝了李洪志的几多谎言。
自曝“我说出来的就得是真话”的谎言
自称“真善忍”是宇宙标准的李洪志,把“真”放在了第一位。他在《转法轮》里宣称:“我这个人我不愿意说的话,我可以不说,但是我说出来的就得是真话”;在《我的一点感想》里还说:“我一再教人做人要以‘真、善、忍’为准则,我自然也要做一个表帅。”(注:应为“率”,但大师文化水平有限,偏要用错别字)
但“4.25事件”他前后三次不同的说辞,实实在在表明那不过是他为骗取人信任的鬼话。
李洪志出入境登记卡
5月2日,事件发生后,李洪志在悉尼接受西方媒体采访,称:“事先我是一点都不知道,我当时正在从美国来澳洲的路上。”当他到过北京的证据赫然出现时,他又改口:“我当时是去澳洲的路上在北京转机,也根本不知道北京出了什么事就离开了”(《我的一点声明》)。随着事实的不断披露,这一谎言再度被戳穿后,他又改口说在北京只停留了一天,但“没有与任何人接触”。
事实却是,李洪志的出入境记录显示,李洪志是从4月22日17时10分乘坐美国西北航空公司NW087次航班,从纽约飞到北京的;4月24日13时30分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09次航班离境赴香港;4月26日搭乘国泰航空公司CX103次航班,从香港飞往澳大利亚布里斯班。
他在北京停留的时间不是一天,而是前后跨了三天,共44个小时。而参与组织策划4.25非法围攻的“法轮大法研究会”骨干成员指证,在这期间李洪志多次召集他们开会,亲自部署唆使信徒上京事宜,并在4月25日当天在香港通过电话不断操纵、指示弟子进行围攻中南海事宜。如此看来,“真”不过是李洪志蒙蔽世人上当受骗的幌子,撒谎才是这个“主佛”的本色。
自曝“修炼‘法轮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谎言
李洪志打着气功的名义开始传“法轮功”时,为打消大家的顾虑,在《法轮大法大圆满法》的附录《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里,明确提出“各地总站要带头遵守国家法纪”,在《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里规定:“凡修炼法轮大法者,要严格遵守各自国家法纪,任何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行为,都是法轮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许的。”如此斩钉截铁地划出红线很是迷惑了一大批遵纪守法的善良老百姓,放心地进入“法轮功”组织里练功以求强身健体。殊不知,那只是李洪志引人入壑的谎言,他堂堂“主佛”怎会把法律放在眼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明确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并对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负责人等做了详细规定,还列出了某些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特殊地点和场所。
而“法轮功”组织的所谓“4.25集体请愿”既无申请许可,聚集地点又处于中南海附近,正是法律规定的不准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特殊地点。此举明明确确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而口口声声要求弟子“要遵守国家法律”的师父李洪志,却严密组织弟子违法聚集示威,事后更是以“走出来”是对能否“上层次”“圆满”的考验,继续鼓动弟子违反法律对抗政府,说一套做一套的虚伪小人行径,所做所行无一不是自曝其“修炼法轮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谎言。
自曝“‘法轮功’没有组织”的谎言
李洪志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推卸法律责任,一直宣称“法轮功”没有组织。事实却是在创立之初,“法轮功”就制定了严密的组织架构,在北京设有全国性“法轮大法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辅导总站,总站下设辅导站和练功点,还制定了详细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4.25事件”正是通过其严密的组织策划的。
经披露,“法轮大法研究会”按李洪志的部署指挥,把要求传达到各省辅导站,再下发到各分站,由站长和辅导员通知各信徒,并统一信徒的口径,告诉他们若有人问起,就说是自发上京的。正是一环扣一环的组织,才让全国各地多个省份的上万名信徒,在同一时间到达同一地点说同样的话。试问若无组织,如何能实施如此大规模的非法围攻?铁一般的事实揭穿了李洪志睁眼说瞎话般“‘法轮功’没有组织”的谎言。
自曝“法身”无所不知的谎言
李大师曾信誓旦旦地说过他的“法身”无数,每名弟子都有他的“法身”看着,弟子思想中想什么它都知道,只要一动念它就知道,能指导弟子修炼,及时纠正弟子,保护弟子不出偏差。
如此说来,自称对“4.25事件”事先毫不知情的说辞,不正是李洪志对自己“法身”说的狠狠打脸吗?为何上万弟子动念“密谋”上京非法围攻,他会毫不知情?无所不知的“法身”跑哪里去了?为何不能及时纠正弟子的违法错误?就此事而言,要么是“法身什么都知道”是谎言,要么是“事先一点都不知道”是谎言。说到底,“法身”不过是李洪志用来欺骗、控制弟子自创出的谎言罢了!
自曝“护法”就能“圆满”的谎言
为了对抗中国政府,在西方反华势力面前显示其能量,李洪志以“是否能决裂人,顶住压力走出来‘护法’”,是对能否“圆满”的考验,鼓动弟子不断违法“上访”、围攻各级政府。听信其谎言的弟子一步一步升级行动,直至制造了震惊中外的“4.25事件”。参与其中的弟子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如主要组织者“法轮大法研究”副会长李昌,其他骨干纪烈武、王志文、姚洁等被判处了十八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为“法轮功”付出越多的弟子,所受的法律制裁越重,哪个“圆满”了?这些受李洪志回国亲自指挥、督促鼓动“法轮功”信徒进京闹事的骨干分子,等来的并不是“圆满”,而是他们最信任的师父把所有法律责任往他们身上推的谎言罢了,可悲可叹!
22年多少物是人非,不变的是,4月25日注定成为李洪志在世人面前自曝其丑的“耻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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