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

美國宗教專家:法輪功欲從我身上攝取“德”

編者按:挪威北極大學宗教學教授詹姆斯·R·路易斯曾是法輪功支援者,但是法輪功對他及一名澳大利亞學者無休止的郵件騷擾改變了他的看法。通過對李洪志教義及法輪功成員言行的對照研究,他得出結論:法輪功有著黑暗的、不為人知的、壓制異議的粗暴手段。法輪功靠大嗓門來粗暴干涉他人對其的批判,他們從不願意包容他人觀點,而且還把自己的觀點在網際網路上漫天傳播。法輪功壓制異議的做法與李洪志神秘的“業力論”息息相關,該教義還鼓動習練者去主動尋求受迫害和殉教。以下是詹姆斯·R·路易斯首發于凱風網的研究論文《法輪功欲從我身上攝取“德”——李洪志的受迫害與殉教的神秘教義是如何鼓動法輪功威脅學術自由的》。
  法輪功欲從我身上攝取“德”
  ——李洪志的受迫害與殉教神秘教義是如何鼓動法輪功威脅學術自由的(注1)
  詹姆斯·R·路易斯
  挪威北極大學宗教學教授
  摘要:2015年3月,一名法輪功習練者開始對一位澳大利亞學者進行長時間的郵件騷擾。這名習練者認為該學者在描述中國政府與法輪功的衝突時,過於批判法輪功,要求這位學者撤下文章,威脅要搞臭她、搞臭她所在大學以及登載該文的雜誌,並稱如果這位學者不能滿足他的要求,他還會提起法律訴訟。儘管大多數非專業人士認為法輪功是一個受到中國政府不公平對待的氣功修煉組織,但法輪功有著黑暗的、不為人知的、壓制異議的粗暴手段。換而言之,這種對異議的壓制是與法輪功神秘的“業力論”息息相關,同時該教義鼓動法輪功習練者去主動尋求受迫害和殉教。
  關鍵詞:法輪功;中華人民共和國;李洪志;《宗教和暴力》期刊;新興宗教運動;殉教
  李洪志認為:“德”是一種白色物質,在人做好事或者被他人傷害的時候,“德”就會進入他的身體裏,另一方面,當人做壞事的時候,黑色物質“業力”也會進入他的體內。因此,如果有人辱罵他人,其白色物質會被被罵者攝取,而被罵者身上的黑色物質則會被罵人者的身體所吸收。所以,被罵者看起來是受到了傷害,但真正的失敗者是那個罵人者,因為罵人者吸收了被罵者身體裏的黑色物質,並把自己身體裏的白色物質(德)輸送給被罵者。(Palmer 2001, 8)
  我最近開始注意到法輪功(又稱為法輪大法)上述鼓勵“殉教”的形而上學理論(即 “迫害”是能量交換的神秘理論)以及該組織對學術自由的攻擊。他們近期對學術出版的攻擊,只是他們一直以來致力於試圖消除外界不同聲音的一部分,只要有人對他們稍有異議、提出質疑,或是似乎和中國的觀點類似,他們就認定這些報道和報道者是錯的,必須住嘴。
  近期我的一位澳大利亞同事就受到了這種討伐行為影響,而作為刊登她“有異議”文章的學術雜誌原編輯,我也間接地被捲入這場衝突。我後來發現,除了與中國政府相關的網站(許多外國媒體對這類網站不屑一顧),很難在別的地方找到法輪功的“陰暗面”。因此,考慮良久,我感覺自己應該在網際網路上放置一些資訊,以供將來被法輪功攻擊的學者或記者參考。同時我也要表明,我寫這篇文章的初衷是發表編輯評論而非進行學術探討,因此這篇文章的形式並非那麼中規中矩(注2)。
  2015年5月27日,我收到了一封負責《宗教與暴力》期刊電子版管理工作的“哲學文獻中心”轉來的郵件(我曾是該期刊的編輯)。郵件的開頭部分是這樣的:
  主題:您的作者在她的文章中使用了虛假的資訊。請提出處理此事的建議
  正文:我的名字叫劉志滿(Zhiman Liu,非真名)(注3),是墨爾本法輪功習練者。我給你寫這封郵件的目的,是想獲得您的建議。您的作者戴安娜·貝可希爾(Diana Birkshire,非真名)發表在哲學文獻中心的期刊上的文章中,似乎故意使用虛假資訊來妖魔化法輪功。這不僅僅是人權問題,這也是宗教信仰自由問題。我們既可以將這種行為公布於眾,也可以採取法律手段,或可以向人權與平等權利委員會、大赦國際和國際人權觀察組織等許多組織求助來同這種醜化行為進行鬥爭。不過,如此以來可能會嚴重損及戴安娜·貝可希爾以及登載她文章的那個期刊的名聲。因此,我們傾向以私下和解的方式解決這一問題,這樣既可以保全法輪功的聲譽,同時又不損及他人及出版者的聲譽。
  戴安娜·貝克希爾(化名)曾任職于澳大利亞大學,2013年在哲學文獻中心發表了一篇文章《法輪功與殉教》(非原標題)。這篇文章裏,她使用了中國政府為醜化法輪功而捏造的謊言來支撐她的論點。儘管她指出了自己的參考依據來自中國政府及中國媒體,但她忽視了她獲得的參考資訊均已被證明是明顯謊言這一事實。
  這封郵件大概花了一兩頁篇幅,稱貝克希爾的學術研究依據的是源自中國的資訊,因而從資訊來源本身就能說明這些資訊是虛假的。不過劉志滿後來有些跑題,因為大談而特談練習法輪功對身體的好處。他在信尾這樣寫道:
  由於法輪功習練者信奉“真、善、忍”,我們不但不會反擊那些將我們的信仰妖魔化的人,反而更願意進行友好的解釋和溝通。因此,2015年3月17日,我們發給貝克希爾女士一封郵件(見文後),希望能開誠佈公地深入探討此事。但不幸的是,我們沒有收到她任何回復。
  正如我前面所言,我們希望問題能和平解決,免得傷了和氣。鋻於她對於我們的請求置之不理,那麼請您告訴我們,如何才能阻止虛假資訊的傳播並影響到公眾。第一步最好是貝克希爾女士立即從期刊中撤下那篇文章。
  劉同時在郵件後附上了他發給貝克希爾的原郵件,內容相對簡短了很多。他在原郵件的倒數第二段暗含威脅道:“如此惡意中傷總會遭到報應。”
  順便指出,劉在郵件裏的說法顯然自相矛盾。一方面他說“我們不會反擊那些將我們的信仰妖魔化的人”,另一方面卻又威脅會採取法律和媒體曝光手段來“同這種醜化行為進行鬥爭”。在發給我的郵件中,他通過暗示,威脅將破壞貝克希爾博士以及《宗教和暴力》期刊的名聲,而在發給貝克希爾博士單位的郵件中,他則通過暗示威脅貝克希爾博士所在大學的名聲。(注4)。
  言歸正傳。5月27日我給劉回信,告知他不應與哲學文獻中心聯繫,因為該中心不對期刊的內容負責。我同時也告訴他,過去我一直認為自己對法輪功非常友善。我也曾考慮告知他說,對一篇學術文章,只有少數質疑會被認為是有根據的,比如文中出現了個人誹謗(我曾與一位編輯就蓄意誹謗做過溝通)或者研究者捏造數據(如2015年的Carey和Belluckmay),但我轉念想到他可能會用這兩個理由來控告貝克希爾。我在回信的結尾寫道:
  學術界的慣例是,即使有人發表了與我們觀點不同的文章,我們也決不會以起訴來威脅他。從我在美國的時候起,整整有10年時間,我一直資助聽我講課的法輪功代表,但中國政府從未威脅過我。所以我建議您冷靜下來,以平常心態看待此事。
  我拿不定這次通信會有什麼後果,我本希望他最終會理解我在信中的暗示,知難而退。但我太天真了,他立即再次聯繫了我,詢問如何著手反擊貝克希爾。於是,在30日給劉的回信當中,我提醒他的語氣更加明顯:
  ……即使我們認定某人發表的某些觀點大錯特錯,在學術界我們也決不會提出像您所說的撤下論文的要求。相反,我們可以寫一篇批評予以回應,並投稿給學術期刊登載。我知道這種辦法很難令你滿意,但這確實是學術界的慣常做法。
  我簡單做了些調查,現在有幾個問題也請教您,即難道法輪功容忍甚至鼓勵像您這樣對貝克希爾教授進行攻擊嗎?我之所以想這樣問您,原因是我恰巧在網際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其中那位學者的公開談話被公佈後,也遭到了法輪功習練者的騷擾。具體參見下面網址(注5):
  https://www.massey.ac.nz/massey/fms/Colleges/College%20of%20Business/Communication%20and%20Journalism/ANZCA%202008/Refereed%20Papers/Kavan_ANZCA08.pdf
  我認為如果我繼續調查下去的話,應該能發現更多類似的攻擊。上述戰術不僅不能替你贏得朋友,而且只會讓法輪功看起來更像中國政府給你們定性的“邪教”。
  此外,期間我對法輪功做了更深入的調查,對他們精神追求上的殉教理念和相當可怕的末日論均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因此我也向劉問及這些問題。劉當然沒有回答。我本以為我解除了這件煩惱。為安全起見,我還給我在中西部教書時認識的法輪功習練者發郵件,問他們是否願意聯繫劉並讓他回心轉意。但是沒有一個人給我回信,這意味著他們覺得劉的做法沒有任何過錯。
  通過搜索,我最終找到了法輪功的一個英文網站,上面提供了聯繫的電子郵件地址。他們的答覆是劉志滿很有可能是假扮法輪功習練者的中國特工。但這不太可能:一是因為劉長篇累牘地描述了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鎮壓;二是劉高談闊論練習法輪功的好處。下面這段話就是夾雜在劉對貝克希爾教授的攻擊之中:
  法輪功有益健康:事實上,許多人在練習法輪功後,身體狀況都有了很大改善。有些人多年來重病纏身,有些人去日不多,但通過練習法輪功並信奉“真、善、忍”後,他們的疾病治愈了。此類事例不勝枚舉,你可以到明X網詳細了解,這也是在1992年以1999年這7年時間裏有超過1000萬人修煉法輪功的主要原因之一。
  當哲學文獻中心與我初次聯繫時,我也給貝克希爾教授發了郵件。這次我又給她發了郵件,詢問她是否可以給我提供有關此事的更多詳情。她在5月30日的回信中這樣寫道:
  我今年3月就收到了劉的郵件,他說我故意使用虛假資訊批判法輪功。我徵求了部分同仁的意見,他們建議我刪除郵件,不要理睬。我照辦了。
  這週二或週三時我再次得到消息:我曾工作過的那所澳大利亞大學的學院管理員給我打電話,問我是否知道那些一次又一次地發送到該大學的電子郵件。她轉發了一封給我,並將其中的一封群發給其他管理員。我可以把這封郵件單獨發給你。我心想,雖說情況已經糟透了,但至少我現在就職的單位還沒有發生此事。但我錯了!
  我現在任職的某大學主管學術的副校長助理轉給了我一封來自劉的郵件,與發往澳大利亞大學的郵件內容幾乎一模一樣。學校律師和道德操守和職業行為規範主管打電話給我說,學校裏不但各領域教職員工都收到了郵件,而且還包括副校長、校長、校委會、主管研究和創新的副校長助理等。我在某大學剛工作兩周,一位與我素昧平生可憐的勤雜員工來到我辦公室門口,說她也收到了郵件,對我深表擔心,並對我的安全表示憂慮。但不是所有人都收到了郵件,我不知道劉是怎麼選擇收信人的。
  學校律師和道德操守和職業行為規範主管非常支援我,現在已經確信我沒有做錯任何事情……
  我知道法輪功習練者認為自己有責任糾正人們對法輪功的誤解。但我以前從未遇到過如此行事的人。
  掌握了更多情況後,我稍感放鬆,貝克希爾博士似乎沒有受到直接威脅。我挫了劉的銳氣後,有好幾天時間都沒有收到他的郵件,便以為事情就此結束了。6月2日,他給期刊編輯部所有人員,以及與期刊或多或少有點關係的其他人員,包括新進編輯,都發送了一封指控內容一模一樣的郵件。一位現任的編輯回敬了一封措辭犀利的郵件:
  親愛的劉志滿:
  《宗教和暴力》是份學術期刊,所有的文章都是由該領域的著名學者匿名審稿後刊發。鋻於我們論題的敏感性,雖然許多組織和團體都對我們的文章表示失望,但這正是我們工作的本質。
  您給期刊撰稿人、董事會成員、評論員以及其他相關專家發了郵件,但大部分人都沒有接收、核稿以及出版過這篇文章。
  我不知道您是否在故意冒犯眾人,但您的確是這樣做的。很遺憾您的這種行為削弱了您所希望達到的目的——建立一條有關法輪功問題體面的對話渠道。
  如果您想在學術層面建立一條體面的對話渠道的話,我鼓勵您可以撰寫學術類文章並投稿到某一期刊。
  這封郵件警告他不要無理取鬧,本應能阻止劉這類算得上有思想的人了,但他並沒有退縮。在被期刊的前編輯和現編輯斷然拒絕後,他又向澳大利亞宗教研究協會投訴貝克希爾。在我寫下這篇文章時,他正在騷擾那些作品正好同貝克希爾有關法輪功的論文一道被選編入同一論文集的學者們。
  我也向部分新興宗教運動討論組發了幾封郵件,提醒他們可能會收到劉的郵件,並徵求了他們的意見。一些成員認為劉可能是假扮法輪功習練者的中國特工。但正如我前面所說,他的郵件如此詳細、如此批判中國政府,不大可能是中國特工。其中一名成員認為他只不過是個“窮極無聊的傢夥”,大家不用理他。此外,加拿大邪教資訊主管給我打電話,同我分享了一些與法輪功打交道的經歷。
  但是,此時我感到非常生氣,認為不能就此罷休。部分原因是1999年至2009年我在威斯康星大學和芝加哥德保羅大學(DePaul University)任教時,曾經讓法輪功習練者加入我的課堂,我也從中了解到了法輪功的某些情況。1999年,法輪功佔據了媒體頭版頭條,當時研究法輪功的學術文獻少之又少,所有的報導都是一面倒地批判中國政府(注6)。鋻於這種學術研究欠缺的情況,我讓法輪功習練者在我的課堂上暢所欲言。現在我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至少是被誤導了。我幫了學生的倒忙,讓他們只聽到了一面之辭。
  除了讓法輪功習練者進入課堂與我的學生對話外,我過去也常常在課堂上放映一部法輪功早期製作的錄影片《法輪功:真實的故事》的第一部分。現在看來,該錄影片存在著一些重要的不實之處。首先,錄影片中和原來在我的課堂上發言的法輪功習練者都聲稱法輪功習練者從未拒絕去看正規醫生,但這不是真的。事實上,“法輪功內部給其成員施加了很大的壓力,讓他們放棄傳統醫療”(Palmer 2003,353)。舉例來說,格萊斯·費舍爾(Gareth Fisher)在他的現場調研文章中,就翻譯並轉述了一名資訊員對她自己剛加入法輪功時生病後情況的描述:
  我眼睛紅了,好像得了感冒,拉了好幾次肚子。介紹我練習法輪功的那位老姐姐問我:“要不看看醫生?”我說:“我不去,經書上說我要經歷清理身體的過程。” (2003, 299)
  不管怎麼說,她的這位姐姐還是帶她去看了醫生,醫生建議她“到醫院做手術”(Ibid., 299),她拒絕了,最終自愈。這名資訊員的本意是想展示法輪功驚人的治病能力,但這也提供了法輪功習練者因為法輪功創始人的經書有所教導而拒絕治病的實例,我們很自然就想像到大多數有著相同處境的人最終的結果應該是悲劇而不是奇跡(注7)。
    ……
    請繼續關注凱風網將於明日刊發的《美國宗教專家:法輪功欲從我身上攝取“德”(二)》

  原文備註:
  注1:該文可被轉載,一旦轉載,必須全文刊登。
  注2:正規的學術論文詳盡客觀地分析了法輪功以及中國政府之間分歧,如“Langone 2007; Li 2014”
  注3:我本想使用他在郵件中提供的原名,但原名在中文中就像約翰·史密斯一樣普通,應該也不是真名,所以我換了個名字。
  注4:這使我想起了我在威斯康星州教書時,一位常常從明尼蘇達州驅車聽我講課的一位中國女士所說的話。同其他法輪功弟子一樣,她斷定法輪功是一種“修行”而非宗教。然而當我問她如果一個自認為是基督徒的人能否修煉法輪功時,她卻回答說“不能”,因為基督教是另外一種不同的“修行”。當我隨即順著她的邏輯指出法輪功應該是一種宗教(否則也可以說基督教不是宗教)。不過,她一直沒有明白我話的意思,和劉一樣,她所能做的就是自相矛盾的斷定,兩人幾乎並無二致。
  注5:在原郵件裏,我直接發給劉網址。這裡,我使用了一個略有改動的版本;“當研究結束的時候,一篇有關新興宗教運動的新聞報導裏引用了我的一些話,我當時說,美國聯邦調查局對潛在危險宗教的定義非常廣泛,紐西蘭的部分組織也屬於該範疇,比如說法輪功。法輪功組織每天都觀察媒體動向,比我還早發現該報導。法輪功對將他們與他們所認為的“極端邪惡”的其他宗教相提並論感到非常生氣。我收到了許多情緒化的電話,要求把新聞報道從網際網路上刪除。一名法輪功弟子說我收了中國政府一大筆鈔票,而且反覆說情況“極其危險”。另一名弟子警告我我會被法輪功弟子的郵件和電話淹沒。這種答覆是可以理解的。在我與法輪功相處的日子裏,我從沒有反駁過他們,並且似乎還欣賞他們的修煉行為,但現在我是在以純學術的角度講話。不過這种經歷讓進一步明白法輪功在壓制一切異見。公眾意見對法輪功學員來說至關重要,如果聽到批判的聲音,他們會樂意進行抗議,或對那些不過寫了些不討人喜歡東西的人提起誹謗訴訟。” (Kavan 2005)
  注6:我不是漢學家,我唯一寫過關於法輪功的文章是在我的小型參考書《宗教》(2012年第三版)中的導言章有過對法輪功衝突的簡短介紹。如果我有機會寫第四版的話,情況會改變。
  注7:法輪功認為:“法輪功弟子練習法輪功後生病或死亡是自身的原因,因為他們用不正確的方法練習法輪功。”(Palmer2007,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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